申請費用

  • 雇主負擔費用
  • 看護工負擔費用
項目費用 (新台幣)備註
薪資$20,000元/月家庭看護工尚未適用勞基法,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(通常勞動契約中:工作滿一年有特休假7天)
加班費$667元/天$2,668元(4天)/$3,335元(5天)
(看護工每7天休假1天,不休假加班費$667元/天)
就業安定基金$2,000元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,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
健保費約$1,286元/月依投保薪資NT$26,400元計算,移工自付$409元/月 (自112年1月1日起)
平均每月花費金額約$23,334元/月含假日不休假 (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) 津貼
意外保險費-家庭類看護工無需加入勞工保險,但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看護工投保意外死亡保險
保額-30~50萬以上,依勞動契約約定
雇主負擔保費-依保險公司實際收費

說明

  1. 目前家庭類移工尚未納入勞基法適用範圍,故基本工資依輸出國駐台辦事處規定。
  2. 健保及勞保以基本工資等級為投保薪資,若政府有調整依政府規定之。
  3. 看護工工作期滿之返鄉機票,原則上由雇主負擔,惟於契約另行約定或因看護工因素致聘僱關係終止者除外。
項目承辦主管機關金額
居留證入出國及移民署NT$ 1,000元/年
體檢衛生署指定醫院標準體檢約NT$2,000~2,500元/次,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,特殊預防針或檢查另計
(入境3天內、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)
在台服務規費移工服務公司第一年NT$1,800元/月
第一年NT$1,700元/月
第一年NT$1,500元/月
  • 本公司負責申辦各項流程、移工在台期間各項作業及專職翻譯人員為您服務。
  • 費用請洽業務部:02-21002325#56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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