今年已有移工帶豬肉品禁入國 移民署:收件也罰

日期:
2025-05-15
今年已有移工帶豬肉品禁入國 移民署:收件也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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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年已有移工帶豬肉品禁入國 移民署:收件也罰

【外勞社記者劉達寬2025年5月15日報導】

今年以來已有移工來臺因違規攜帶肉製品,無法繳清罰鍰而遭禁入國;端午節將屆,內政部移民署提醒民眾配合防疫規範,防堵非洲豬瘟。除了未具居留身分違規攜帶恐無法入國,若是由豬瘟發生地寄來的豬肉產品包裹,收件人同樣會受到鉅額罰鍰,首次就罰20萬元。

移民署表示,從今年1月1日迄今,農業部植物防疫檢疫署已於機場、港口查獲46件外來人口違規攜帶肉製品,因當場無法繳清罰款,而遭拒絕入國(境)案件。其中以大陸地區、香港及澳門14人最多,其次為泰國7人及菲律賓5人。來臺事由多為觀光(38人),其次為探親(4人)及來臺擔任移工(2人)。

移民署提醒民眾,入境時,含肉食品及其他動物產品或飛機航班提供餐點切勿攜帶入境;若有攜帶情形,應於入境前丟棄於棄置箱或於入境海關前申報丟棄。

違規攜帶豬肉產品入境經查獲,第一次違規者裁罰新臺幣20萬元罰鍰,第2次違規者即裁罰100萬元罰鍰;上開人士未具居留身分者,經裁處20萬元罰鍰而無法當場繳清者,由防檢署轄區單位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拒絕其入國(境)。

移民署也建議民眾,轉知國外親友勿以快遞或郵包寄送含肉食品等須經檢疫物品至臺灣。若自發生非洲豬瘟之國家或地區以郵遞寄送輸入豬肉產品,首次經查獲確認者,處郵包收件人20萬元罰鍰,第2次以上則重罰100萬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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