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0歲以上長者持身分證明文件聘外看 申請資料缺漏無法修改 待7日後重提
【外勞社記者黃秀娟2025年8月8日報導】
針對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、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、僅持身分證明文件的一般案件,依規定須於「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」線上國內求才7日,勞動部提醒線上申請提交後不得修改,若發現資料缺漏或誤植,須等到該求才7日結束後,才能重新提出申請。
自114年8月1日起,80歲以上長者可免巴氏量表,持身分證明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,目前在「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」(https://hr.taiwanjobs.gov.tw),已可看到雇主登記找家庭照顧服務員。
勞動部指出,針對被看護者年滿80歲以上、無醫療或長照照顧服務證明、僅持身分證明文件的一般案件,根據規定,申請人必須先在「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」完成求才登記,並在求才7日結束後,由公立就業服務機構於15日內核發求才證明。如申請人有完成登打國內勞工名冊,且沒有資料缺誤、無正當理由拒絕聘僱等情況,即可取得公立就服機構所開立之求才證明,後續可向勞動部提出申請聘僱外籍家庭看護工。
針對80歲以上長者檢附文件的規格,勞動部說明,被看護者可擇一提供能核對年齡的政府證件,包括國民身分證、健保卡、護照、居留證或戶籍謄本,並以PDF或JPG格式上傳。
若雇主或仲介在「台灣就業通找人才網站」線上提交國內求才申請後,發現申請資料、求才條件及檢附資料等內容有缺、漏、誤植等情況,勞動部指出,線上申請提交後不得修改,若發現資料缺漏或誤植,須等到該求才7日結束後,才能重新提出申請。
勞動部強調,為簡便民眾辦理求才作業、降低相關資料錯誤及提升行政量能,系統已設置多處提醒視窗,於申請人登打資料或提交申請時提醒申請人確認,如申請人仍發生資料有缺、漏或誤植等情況,於提交申請後將無法進行修正,呼籲民眾於登打或檢附上傳相關資料時,務必確認資料正確性。
此外,勞動部提醒,有7種情況雖可取得求才證明,但後續向勞動部申請外國人招募許可時,仍會不予許可,包括:1.未檢附或誤附被看護人身分證明文件;2.被看護人身分證明與申請資料不符;3.委託仲介辦理但未附或誤附委託書;4.經判定為重症或有醫療/長照證明案件,應轉由照管中心受理5.有推介或應徵紀錄卻未完整填寫勞工名冊;6.無正當理由拒絕聘僱被推介或應徵的勞工7.其他特殊情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