巴氏量表是什麼?主要評估項目有哪些?
巴氏量表(Barthel Index)最早於 1965 年發表在醫學期刊並獲得國際認可,至今仍廣泛應用於臨床醫療與長照評估。
主要是用於評估患者日常生活功能(ADL)的標準化工具,在台灣醫生會根據巴氏量表的10個項目,來評估患者對於生活自理的能力,依據患者的能力與獨立性給予不同分數,來鑑定患者是否具備「申請長照2.0服務與補助、申請聘僱外籍看護工」等相關資格。
評估項目與對應分數如下:
哪些情況會使用巴氏量表?
- 申請外籍看護:根據台灣法規,若想申請外籍看護工,被照顧者需至政府指定的醫院,依據巴氏量表進行失能評估(ADL),需符合標準才能申請外籍看護工。
- 申請長照、長照理賠:申請政府長照2.0服務,包含「日間照護、喘息方案、餐飲服務、接送服務」等,都需要經過巴氏量表評估後才可申請。此外,長照保險理賠的申請,也需巴氏量表來進行認定。
- 申請全民健保居家護理服務:如需申請政府居家護理服務,除了要使用巴氏量表評估患者生活自理能力外,還需由醫師開立居家照護醫囑單才可申請。
- 臨床變化的觀察:在臨床環境中,巴氏量表可用來觀察患者的生活自理能力是否有改變,對於評估治療效果、康復進度與疾病進展來說都非常重要。

巴氏量表申請流程一次看
除非您符合「巴氏量表」的免評標準,一般案件還是需要透過「巴氏量表」來進行認定,以下三步驟教您如何快速申請巴氏量表。
- 準備巴氏量表:申請者可自行下載巴氏量表或向所屬仲介索取,並自行填寫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」。
- 到醫院進行評估:親至政府核可的醫院進行評估。若患者喪失行動能力,可向各縣市政府申請到宅評估服務,您可上各縣市政府網站申請 或 撥打長照專線1966,也可向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進行諮詢。
- 寄送申請資料:當被照顧者符合評估標準後,醫院會提供正本「病症暨失能診斷證明書」給您保留,並協助申請人將相關資料送至長照中心進行審查,確認符合資格後,就會依照外籍看護申請流程進行。
申請外籍看護流程:5 步驟緩解照護壓力
申請外籍看護流程可分為以下 5 個步驟,詳細申請外籍看護流程請參考:外籍看護申請全攻略:申請流程、費用一次看,省時又放心!
- 由血親、配偶或本人提出申請
- 確認被照護人的身體狀況是否符合申請資格
- 長照中心確認資格審查
- 向勞動部申請招募許可函,優先媒合本國看護
- 若無法媒合到本國籍的看護,即可聘請合適的外籍看護
請看護一定要巴氏量表嗎?80歲免評上路,新制舊制一次看!
現行:申請資格
雇主申請外籍看護工:
- 未滿80歲,有全日照護的需要者:35分以下(如超過35分,醫師需要詳述患者需要全日照護的事實原因)。
- 年滿80歲,有重度照護需要者:60分以下(含60分)。
- 年滿85歲,有輕度照護需要者:1-99分,量表中有任何一項目的失能者。
多元認定放寬對象:
- 特定身心障礙疾病:領有身心障礙手冊,且符合特定身心障礙重度或極重度等級項目之一、或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之身心障礙類別鑑定向度者,可申請外籍看護工或相關照顧服務。
- 三大族群免評巴氏量表:
- 使用長照2.0服務連續滿6個月以上者
- 失智症患者(經神經科或精神科醫師診斷且臨床失智評估量表 CDR ≥1 以上者)
- 持有特殊身心障礙證明(符合審查標準第 18 條附表二之特定身心障礙項目及等級者)

新制:申請資格
依照「就業服務法第46條修正條文」,相關子法已於2025年8月1日正式上路,符合以下條件者得免經醫療機構之專業評估,直接申請外籍看護。
- 凡年滿80歲以上長者:不用巴氏量表,不論有無失能,拿身分證明即可申請。
- 年滿 70-79 歲癌症二期以上者:不用巴氏量表,有診斷證明書即可申請。

新舊制有何不同?
相較於舊制,新制主要針對:
- 年滿80歲,有重度照護需求者 與 年滿85歲,有輕度照護需求者,可免除巴氏量表評估。
- 新增 年滿 70-79 歲癌症二期以上者,只要有診斷證明書即可申請外籍看護。
- 免除舊制針對80歲(含以上)申請者的巴氏量表評估。
政策思考:因應新制對重症家庭的影響,勞動部推六大配套措施!
勞動部統計,目前聘僱外籍看護工的中重症家庭約有19.7萬,反觀因新制上路,我國健康、亞健康長者約53萬人、70-79歲癌症二期以上患者約有12.5萬人,推估會新增10萬看護工的需求,導致現行看護工「棄重擇輕、期滿不願續聘、要求加薪、提前解約,轉照顧較輕鬆對象」,為了降低對中重症家庭的衝擊,勞動部推出六大配套措施如下。
配套一:輕重分流 重症優先
政府跨部會建立「輕重分流、重症優先」制度,只要檢附重症證明,將優先審查處理。
- 持有醫療或失能證明者:依現行制度向所在地長照中心提出申請,重症案件原則 1 天完成本國照服員推介及介紹長照資源。
- 一般資格申請者:需 7 天完成推介。
- 年滿80歲只附身分證明文件者:上勞動部台灣就業通網站申請刊登求才資訊,辦理國內求才至少7日。
配套二:擴大重症多元免評資格
除了原有的 80 歲以上 與 70-79 歲癌症二期者外,新增三種擴大多元免評對象,未來只需檢附 1 年內有效證明即可申請,落實簡政便民的政策。
- 不分齡癌症第四期以上患者
- 全癱無法自行下床者
- 過去1年內曾聘僱看護工或中階看護工者

配套三:重症家庭國內承接最優先
- 將重症家庭於國內承接移工順位列為最優先
- 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,移工只要在核發聘僱許可前,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即可順利轉任。
- 重症家庭也透過勞動部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專案辦理「短期、高媒合次數」協助選工。
配套四:協調移工來源國增加量能確保品質
政府與 4 個移工主要來源國(印尼、越南、菲律賓、泰國)積極協商,目的是增加移工數量並確保培訓品質。
- 來源國維持重症案件的文件驗證日數(約5日)。
- 我國駐外館處,會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的移工簽證申請。
- 修正外勞仲介年度評鑑要點,引導仲介機構優先處理重症家庭需求。
配套五:補足第一線執行人力
因應新法上路,可能新增10萬的看護工申請量,政府處理案件的第一線行政人力增加188人,來應對預期的增量申請,不讓重症案件的申請延宕。
配套六:擴編預算支持看護家庭
- 勞動部擴編11.8億的預算,協助重症家庭渡過照顧空窗期,提供擴大:
- 喘息服務
- 短期照顧服務
- 同時製作「外籍家庭看護雇主權益手冊」提供聘僱注意事項及支援服務。
- 擴大LINE@移點通服務,提供家庭雇主個人化功能,即時推播聘僱移工的重要資訊。
重症家庭 6大優先總整理
- 國內推介:前往各縣市長照管理中心申請,於1日完成國內推介。
- 招募許可:維持審查天數,線上申請7日,紙本12日。
- 國內承接:重症家庭承接順位列最優先,若家庭看護移工連續14日沒有重症家庭雇主
- 登記,才能由其他雇主承接。
- 國內承接:開放重症家庭可跨業別承接移工,需完成補充訓練20小時。
- 國外引進:協調來源國配合重症分流,維持重症案件的文件驗證日數(約5日),
- 並同意增加人力來源及確保培訓品質。
- 國外引進:我駐外館處優先處理重症案件移工簽證。
巴氏量表常見問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