台灣大部分都是雙薪家庭,當家中同時有小孩與老人時,照顧起來就會顯得非常吃了,在過往看過的雇主案例中,很少人能夠兼顧工作與家庭,長期下來不只雇主身心會受到影響,也無法照顧好心愛的家人。
家庭幫傭的主要工作,就是提供私人家庭環境打掃、食物烹調、照顧家庭成員的生活起居,只要符合條件資格者,都可以按照勞動部的申請流程來聘雇外勞,來減緩雇主家庭工作兩頭燒的困境。然而,申請外籍「家庭幫傭」需要具備哪些資格?申請流程、薪資費用又是多少?讓我們一起來看看吧!
如何申請外籍家庭幫傭?申請資格一次看
一、國人申請家庭幫傭
在台灣申請外籍家庭幫傭,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限制,以下是「國人申請居家外傭的資格」,符合其中一種即可。
- 有3名以上之年齡6歲以下子女。
- 有4名以上之年齡12歲以下子女,且其中2名為年齡6歲以下。
- 根據下表計算家庭成員,累計點數滿16點者。
累計點數計算表
未滿6歲以下子女:
未滿1歲 | 未滿2歲 | 未滿3歲 | 未滿4歲 | 未滿5歲 | 未滿6歲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7.5點 | 6點 | 4.5點 | 3點 | 2點 | 1點 |
年滿75歲以上老人:
90歲以上 | 80歲以上 | 79歲以上 | 78歲以上 | 77歲以上 | 76歲以上 | 75歲以上 |
---|---|---|---|---|---|---|
7.5點 | 6點 | 5點 | 4點 | 3點 | 2點 | 1點 |
根據「家庭成員累計點數申請者」,需符合以下條件:
- 家庭成員需與申請人為同一戶籍,為共同生活之親屬才可列入計算。
- 家庭成員若已申請外籍看護、或已列計為申請家庭幫傭之人員者,其點數不予列計。
- 家庭成員需為申請人未滿6歲之子女、年滿75歲以上之直系血親尊親屬或繼父母,例如:父母、子女、孫子女等。
- 家庭成員需為申請人配偶之父母或繼父母:如媳婦、女婿等。
二、外國人申請家庭幫傭
- 受聘僱於外資金額在新臺幣1億元以上之公司,並任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;或受聘僱於外資金額在新臺幣2億元以上之公司,並任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。
- 受聘僱於上年度營業額在新臺幣5億元以上之公司,並任總經理級以上之外籍人員;或受聘僱於上年度營業額在新臺幣10億元以上之公司,並任各部門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。
- 上年度在我國繳納綜合所得稅之薪資所得新臺幣300萬元以上;或當年度月薪新臺幣25萬元以上,並任公司、財團法人、社團法人或國際非政府組織主管級以上之外籍人員。
- 年薪新臺幣200萬元以上或月薪新臺幣15萬元以上,且於入國工作前於國外聘僱同一名外籍幫傭,得聘僱該名外國人從事家庭幫傭工作。
一圖看懂:家庭幫傭申請流程
雇主可依照下圖流程,先取得勞動部核發的「招募許可函」後,自行直接聘僱、或委任外勞仲介進行居家幫傭的媒合與招聘事宜。
外籍家庭幫傭申請步驟:
- 具備勞動部規定的申請資格
- 辦理求才登記(無法聘雇到本國勞工)
- 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開具求才證明
- 雇主檢附文件送件至勞動部勞發署,辦理招募許可函申請(資格審核約7天)
- 核發招募許可函:雇主可自行選擇適合的居家幫傭人選
附註:招募許可效期為6個月內引進,但未能於規定期限內完成外國人入國手續者,得於期限屆滿翌日起3個月內引進。
聘雇外籍居家幫傭,雇主負擔費用是多少?
以下我們會根據「雇主需負擔費用」與「外籍幫傭需負擔費用」進行說明。
國人聘雇家庭幫傭,雇主負擔費用:
項目 | 費用 (新台幣)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基本薪資 | $20,000元/月 | 外籍家庭幫傭尚未適用勞基法,依勞基法及聘僱契約規定(通常勞動契約中:工作滿一年有特休假7天) |
加班費 | $667元/天 | $2,668元(4天)/$3,335元(5天) (家庭幫傭每7天休假1天,不休假加班費$667元/天) |
就業安定基金 | $5,000元 | 勞動部三個月為一期寄發繳款單,雇主應於期限內持單繳交 |
健保費 | 約$1,329元/月 | 依投保薪資$27,470元計算,外勞自付$426元/月(自113年1月1日起) |
職業災害保險費 | $49元/月 | 外籍家事移工之職災行業分類屬「家事服務業」,113年職災費率為0.18%,若以外勞月投保薪資$27,470元為例,單月職保保險費為$49元,每3個月(按季)寄發一次合計為$147元 |
平均每月花費金額 | 約$29,046元/月 | 含假日不休假 (以一個月有4個星期天為例) 津貼 |
意外保險費 | $355 至 495元/年 | 家庭類移工無需加入勞工保險,但依勞動契約規定,雇主應為其所聘僱的家庭類移工投保意外保險。(30萬以上,依勞動契約約定) |
服務費 | $2,000元/年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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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籍人士聘雇家庭幫傭,雇主負擔費用:
外籍人士每月所支出的項目上與本國人相同,唯一不同是外籍雇主每月繳交的「就業安定費」為$10,000元(本國人為 $5,000元),所以外籍人士如要聘雇家庭幫傭每月固定支出費用會是$31,378元。
- 113年1月1日起,因基本工資與勞保費率調整,勞健保負擔級距也會有所調整。
- 正確費用級距請以政府單位公佈為主。
登記費與介紹費,雇主負擔費用:
關於外籍家庭幫傭的登記費和介紹費,每家仲介公司收取方式略有不同,但不能超過外籍幫傭 1 個月的薪資(即新台幣 20,000元),服務一般包含:外籍居家幫傭人選的媒合、線上面試、履歷審查、基礎教育訓練、和緊急應變處理等相關服務。
外籍幫傭自付額:
項目 | 費用 (新台幣) | 說明 |
---|---|---|
居留證 | 3年:$3,000元 | 入出國及移民署 |
體檢費 | $2,000元至$3,500元 | 依醫院實際報價為準 (入境3天內、6個月、18個月、30個月)需為衛生署指定之醫院 |
移工服務費 | 第一年每月$1,800元、第二年每月$1,700元、第三年每月$1,500元 | 目前台灣人力仲介公司可依法向外籍移工收取的費用僅有「服務費」,且雙方應簽訂書面契約並有服務事實後才可以收取。 |
外籍家庭幫傭,是否可申請政府補助?
目前台灣只針對《外籍看護工》有相關的薪資補助津貼,而對於從事家事服務的「居家外傭」並無相關的補助方案,只是坊間很容易將「家庭幫傭與外籍看護工」二者身份混淆,導致民眾誤以為家庭幫傭可申請政府補助。
居家幫傭與外籍看護有何不同?雇主一定要知道的事
勞動部針對不同的外籍移工,都有「許可的工作範圍與內容」,詳細可參考移工工作資格及規定。
簡單來說,家庭幫傭(Foreign Domestic Helper)工作內容是在私人家庭從事環境打掃、食物烹調、照顧家庭成員日長起居或其他家事相關的工作,在傳統認知上更貼近居家幫傭的身份。
外籍看護(Foreign Caregivers)則是協助家中「身心障礙者或病患」日常生活照顧相關的工作,例如提供被照顧者簡單備餐、進食、餵藥、洗澡等等的貼身照顧。其中《就業服務法》就有規範雇主,不得要求移工從事許可外工作,像是要求「看護工」從事照顧家人生活起居、接送小孩上下學等工作,就已經違反了《就業服務法》第57條第3款規定,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喔。
雇主直接聘雇與外勞仲介媒合,哪種更適合我?
無論是雇主直接聘雇、或透過人力仲介媒合都是正常的聘雇管道,簡單來說就是自己辦或是找專業代辦的差別,以下是簡單說明。
直接聘僱方式
雇主直接聘雇,簡單來說就是自己親自找家庭幫傭,最直接的優點就是不需負擔仲介費,但需要花時間研究如何自行聘雇的資料、申辦手續、線上面試、外傭入台等等事宜,除了花時間外其實沒什麼太大煩惱。
委任外勞仲介
優良信譽的外勞仲介,主要是觀察仲介業者的相關服務,例如:專人到場服務、移工生活輔導、基礎教育訓練、協助雙方溝通協調、結薪作業、協助就醫等等,在媒合適合的外籍移工人選上,外勞仲介往往也有較多元的管道可安排面試,這都是二者之間主要的差別《 延伸閱讀:外勞仲介如何選?服務細節、收費標準一次公開!》
筆者認為,對於直接聘雇或選擇仲介公司之間爭論不大,最重要是能找到適合家人個性與生活習慣的家庭幫傭,這樣一來才能真正解決雇主照顧沈重的煩惱,希望大家都能找到優質的外傭人選。